关于明确困难失业人员帮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26 09:29:21  评论(/)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困难失业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对困难失业人员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补助对象及标准、办理程序仍按渝人社发〔2019〕7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对2019年以来符合条件的困难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全市非深度贫困县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倍,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助对象、办理程序仍按渝人社发〔2019〕9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区县(自治县)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贯彻执行,确保困难失业人帮扶政策落到实处。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 庆 市 财 政 局

2020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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